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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杰实业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万杰
联系方式:0793-5189888
注册时间:2008-09-09
公司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复兴南路铁路边
简介: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路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筑劳务分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交通设施维修,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建筑砌块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养老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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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宏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江西省赣杰实业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赣1124财保66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0-05-25         法院: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铅山县宏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对江西省赣杰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2日作出(2019)赣1124财保66号之一民事裁定,冻结被申请人人江西省赣杰实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70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5700000元的其他财产。铅山县宏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解除对江西省赣杰实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铅山支行36×××88账户内5700000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铅山县宏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担保人陈仁发位于上饶县花厅镇周村村的房产(房产证号:饶(县)房权证花厅镇字第××号)的查封。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铅山县宏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杨剑平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刘旭
判决日期
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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