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执恢565广州市丰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广州市诺信数字测控设备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粤0112执恢565号
判决日期:2020-05-20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广州市丰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州市诺信数字测控设备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粤0112民初499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15000000元及支付违约金。根据广州市丰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本院于2019年10月25日立案恢复执行。【原执行案号为(2018)粤0112执5074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2020年1月9日,本院作出(2020)粤011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市诺信数字测控设备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判决结果
本院(2019)粤0112执恢565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李桂模
审判员刘学洁
审判员李治忠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
书记员辛金龙
判决日期
202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