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众诚电梯销售有限公司与白山市鑫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0)吉0602执125号
判决日期:2020-05-20
法院: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白山市众诚电梯销售有限公司与白山市鑫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126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2929元,其中,本金50735元,迟延履行金1000元,诉讼费525元,执行费669元。本院已于2020年5月11日将该款转付给白山市众诚电梯销售有限公司。至此,白山市众诚电梯销售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吉0602民初249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
判决日期
202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