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芳琼与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赣0112民初299号
判决日期:2020-05-20
法院: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胡芳琼诉被告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8日立案。原告胡芳琼于2020年1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胡芳琼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5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胡芳琼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曹晓庆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
书记员熊庆
判决日期
202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