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石家庄傅山中医肿瘤医院委托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冀0104执1356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5-21
法院: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与石家庄傅山中医肿瘤医院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石家庄傅山中医肿瘤医院名下银行存款,现本案已强制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石家庄傅山中医肿瘤医院名下银行账户内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执行员季磊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董姣姣
判决日期
2020-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