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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411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传华
联系方式:0555-2404827
注册时间:1992-07-09
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路666号
简介:
矿产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研究,矿物新材料、选矿药剂、炸药生产设备、矿山机械、仪器仪表的技术研发、生产(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咨询、转让;空心玻璃微珠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咨询、转让;安防工程、技防工程、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安装、维修;批发零售冶金产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电子产品、交通运输设备;承办会展、会议服务;工程咨询(钢铁矿山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有色冶金专业、建筑材料专业),安全评价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安全标准化评审,清洁生产咨询服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计量认证业务范围内的检测及相关业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地质实验测试;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下经营项目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翻译;技术信息咨询;会议接待;住宿服务;零售日用百货、烟;停车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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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东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郭庆、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0503民初2225号         判决日期:2020-05-21         法院: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的原告马鞍山市东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郭庆、华唯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潘旭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判决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合议庭
审判长刘明荣 人民陪审员邓峰 人民陪审员王玲莉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朱爱琴
判决日期
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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