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巨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苏0214执保1168号
判决日期:2020-05-20
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武汉巨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武汉巨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3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提供了相应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武汉巨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3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吴诗佳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潘家嘉
书记员陈珏
判决日期
202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