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李某、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川0106执6698号
判决日期:2020-05-12
法院: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川0106民初4914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09月25日立案受理张某、李某、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龙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四川东方加和物业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51650元及利息,执行费2175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执行过程中,因申请人书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本院予以准许。据此
判决结果
终结张某、李某、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龙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四川东方加和物业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代志军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曾俣天
判决日期
202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