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水友、吉安市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19)浙0191执1820号
判决日期:2020-05-12
法院: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水友与被执行人吉安市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采取了如下执行措施:
1、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存款、不动产、车辆、股权、证券;
2、对被执行人名下2家银行账户予以冻结;
3、被执行人已足额履行案款,上述账号均予以解冻。
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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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2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