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峰林石业有限公司、山东兵圣孙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523民初347号
判决日期:2020-05-09
法院: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灵璧县峰林石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兵圣孙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福缘来装饰有限公司、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魏星斗、魏荣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灵璧县峰林石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2900000元范围内的银行存款及相应价值的财产进行保全,并提供了相应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兵圣孙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账号37×××69_001-1存款2900000元的冻结。冻结期限十二个月,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止。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李秀堂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刘瑗
判决日期
2020-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