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星公路材料有限公司与宁夏大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宁0122民初6243号
判决日期:2020-05-08
法院:贺兰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宁夏宁星公路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大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9日立案后,因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宁夏宁星公路材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宁夏宁星公路材料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807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宁夏宁星公路材料有限公司自行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易学明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金路
书记员王洁
判决日期
202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