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泛邦工程有限公司与徐州禾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苏0303民初2267号
判决日期:2020-05-08
法院: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徐州禾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莱阳市泛邦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徐州禾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莱阳市泛邦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66万元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并向本院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莱阳市泛邦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66万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原告位于产作为担保。
财产保全费3820元,申请人徐州禾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已缴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合议庭
审判员刘宇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
书记员王璐
判决日期
202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