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芷江兴洋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湘1291民初62号
判决日期:2020-05-08
法院:湖南省洪江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芷江兴洋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7日立案。原告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431.58元,减半收取计715.79元,由原告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刘叶群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夏丽琴
书记员沈欣
判决日期
202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