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华航钢结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腾冲市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云0581民初1234号
判决日期:2020-05-07
法院: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云南华航钢结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腾冲市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及保山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6日立案。原告云南华航钢结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云南华航钢结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30元,减半收取计2515元,由原告云南华航钢结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杜青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李维维
判决日期
202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