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牡丹联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许昌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豫1002民初276号
判决日期:2020-05-06
法院: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牡丹联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许昌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8日立案。原告北京牡丹联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北京牡丹联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500元,减半收取2750元,由原告北京牡丹联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韩宁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王嘉祺
判决日期
20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