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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远建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618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晓春
联系方式:0813-8251800
注册时间:2008-06-06
公司地址:自贡市汇东新区汇东路788号
简介:
建筑工程及相应的工程咨询和装饰设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咨询、监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园林绿化工程;市政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城乡规划编制;工程测量;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特种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古建筑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桥梁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土石方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无损检测;销售钢材、建材、塑胶产品、电子器材、工程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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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思南县鸿岭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远建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黔06民终140号         判决日期:2020-05-06         法院: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贵州省思南县鸿岭置业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四川远建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湖南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法院(2019)黔0624民初255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贵州省思南县鸿岭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其上诉
判决结果
准许贵州省思南县鸿岭置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1880元,减半收取5940元,由上诉人贵州省思南县鸿岭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张金勇 审判员唐正洪 审判员熊亚飞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法官助理翁寿炳 书记员张祝红
判决日期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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