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思南县鸿岭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远建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黔06民终140号
判决日期:2020-05-06
法院: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贵州省思南县鸿岭置业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四川远建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湖南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法院(2019)黔0624民初255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贵州省思南县鸿岭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其上诉
判决结果
准许贵州省思南县鸿岭置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1880元,减半收取5940元,由上诉人贵州省思南县鸿岭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张金勇
审判员唐正洪
审判员熊亚飞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法官助理翁寿炳
书记员张祝红
判决日期
20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