禇福东与吴伟、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503民初141号
判决日期:2020-05-06
法院: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禇福东诉被告吴伟、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0日立案。原告禇福东于2020年2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禇福东撤诉。
案件受理费378元,减半收取计189元,由原告禇福东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刚
二〇二〇年二月三日
书记员辛玥
判决日期
20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