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舟山豪舟混凝土预拌有限公司、舟山市海港工程有限公司等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浙0212执5606号
判决日期:2020-05-06
法院: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于2017年11月27日作出(2018)浙0212民初12250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舟山豪舟物资仓储有限公司和被执行人舟山骅首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地产,现因被执行人舟山豪舟物资仓储有限公司、舟山骅首物流有限公司现已进入破产程序
判决结果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舟山豪舟物流仓储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岑港镇豪舟路1、6、8号房地产的查封;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舟山骅首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岑港镇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陈钧
审判员沈勇
审判员胡锐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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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陈杰
判决日期
20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