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永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青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0214民初10769号
判决日期:2020-04-30
法院: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临沂永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依法冻结被告在招商局产业园区(青岛)创业有限公司到期债权人民币1722696元,并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告青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招商局产业园区(青岛)创业有限公司到期债权人民币1722696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赵丕杰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书记员李聪聪
判决日期
202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