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岱材与恩施州鑫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鄂2825民初585号
判决日期:2020-04-29
法院: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阳岱材诉被告恩施州鑫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5日立案。原告阳岱材于2020年4月2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恩施州鑫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阳岱材撤回对被告恩施州鑫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阳岱材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李覃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向琴
判决日期
2020-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