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6江苏景泰石油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1204民初346号
判决日期:2020-04-27
法院: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苏景泰石油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3日立案。原告江苏景泰石油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江苏景泰石油化工装备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9242元,减半收取计4621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钱少林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法官助理王璐
书记员赵丹丹
判决日期
2020-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