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秦安铸造有限公司与刘承林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渝0116民初13530号
判决日期:2020-04-27
法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泰安铸造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承林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因本案被告刘承林在重庆市江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已先于本案原告重庆泰安铸造有限公司向本院提起诉讼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终结诉讼。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重庆泰安铸造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陶蕾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钟扬雨
判决日期
2020-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