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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雄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18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兴发
联系方式:0551-67740088
注册时间:2004-09-14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双桥
简介:
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及配件、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及配件制造、安装、维修、保养、租赁;工程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租赁;铸铁件、铸钢件加工;建筑材料(砂石除外)、钢材、生铁、焦碳、石英砂、铁精砂、机械配件销售;智能停车设备制造、销售、安装、保养、租赁;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劳务服务(劳务派遣除外)、钢结构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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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雄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与安徽建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皖0122执1395号         判决日期:2020-04-27         法院: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安徽省雄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建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做出的(2019)皖0122民初443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安徽建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5667元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同等价值的财物。 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三年,查封(扣押、冻结)动产的期限为二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需要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宣扬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书记员薛康
判决日期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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