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催告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沪0104民催3号
判决日期:2020-04-27
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迪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7日立案后,依法于2019年11月17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六十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宣告申请人迪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票面金额为70000元的银行汇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迪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100元、公告费900元,由申请人迪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邓瑛
审判员徐汶
审判员陈泽婷
二〇二〇年二月七日
书记员田宇
判决日期
2020-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