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豫0105财保2367号
判决日期:2020-04-26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诉被申请人梁社利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一、冻结申请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41×××16账户的存款10万元。二、冻结申请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69×××77账户的存款10万元。现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解除对申请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41×××16账户存款10万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申请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69×××77账户存款10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简冬琼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张丹华
判决日期
2020-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