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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5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敏
联系方式:0731-28811445
注册时间:2001-11-20
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镇泉源社区 最新年报地址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理;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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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仁安建筑器材租赁部与湖南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株洲县分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湘0203民初64号         判决日期:2020-04-26         法院: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原告芦淞区仁安建筑器材租赁部与被告湖南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株洲县分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湖南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株洲县分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管辖,请求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驳回湖南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株洲县分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麦丽红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廖为为
判决日期
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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