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重庆美搏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非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渝0112执1523号
判决日期:2020-04-20
法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重庆美搏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应支付给申请人本金及利息4000元,并承担本案执行费。本案已向被执行人执行案款0元支付给申请人。被执行人重庆美搏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尚欠申请人4000元。执行中,本院对被执行人重庆美搏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予以四查包括车辆、房屋、工商、银行及传统查控,被执行人重庆美搏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也未向我院提供被执行人的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本院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高名单、临控名单。申请人也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据此
判决结果
终结对(2018)渝0112行审300号行政裁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申请本院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江显政
审判员扈家瑜
审判员李逸豪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张雨意
判决日期
2020-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