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飞帆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与青海科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青2801民初112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4-16
法院: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青海飞帆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与被告青海科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3日立案,原告青海飞帆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9日以双方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青海飞帆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491元,减半收取计1245.5元,由原告青海飞帆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合议庭
审判员裴淑文
二〇二〇年二月三日
法官助理马虹
书记员时宇宁
判决日期
2020-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