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藏青工业园分公司与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测试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青2801民初3191号
判决日期:2020-04-16
法院: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藏青工业园分公司与被告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测试合同纠纷,本院于2019年10月23日立案。原告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藏青工业园分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藏青工业园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由原告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藏青工业园分公司负担(已交纳)
合议庭
审判员孙晓东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陈歌
判决日期
2020-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