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芝弟、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环保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19)浙0381执恢2421号
判决日期:2020-04-15
法院:瑞安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与被执行人张芝弟环保一案,(2013)温瑞行审字第01222号民事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08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芝弟已履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381执恢2421号【原(2014)温瑞执非字第7号】案件执行完毕
合议庭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判决日期
202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