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长城开关厂有限公司等 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京0108执2311号
判决日期:2020-04-09
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天水长城开关厂有限公司与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通过司法专邮的形式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未实际履行。通过法院财产调查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股权及其他财产等进行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亦不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本院已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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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蔡立
审判员侯军辉
审判员孟凯锋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解于申
判决日期
202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