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同柱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粤0402民初5718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4-07
法院: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同柱、第三人珠海新科思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受理费减半收取7800元,由原告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唐龙影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陈屹东
判决日期
2020-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