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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贺
联系方式:0756-3838888
注册时间:1993-06-01
公司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三期科技六路11号A栋
简介:
研发、生产、销售:电力安全产品;电力自动化系统;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器机械产品,及以上产品的维修、服务。自动化设备设计与安装(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安防设计与施工;劳务分包,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提供电力产品信息咨询、培训服务;提供带电检测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仪器仪表的生产、加工、销售和租赁;网络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软件开发、销售、维护;物业管理(取得资质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出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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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少华与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粤0106民初37660号         判决日期:2019-10-24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曲少华与被告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审查发现,本案当事人因不服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穗劳人仲案〔2019〕2907号仲裁裁决,分别向本院及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起诉,且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已先于本院立案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故本院应将本案移送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被告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罗利斌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杨梓龄
判决日期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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