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岛市人民政府、宫杰、宋贵强补交公积金纠纷一审行政裁定书
案号:(2019)鲁0202行初79号
判决日期:2019-09-29
法院: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青岛西海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告青岛市人民政府、第三人宫杰、第三人宋贵强补交公积金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本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表示自愿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青岛西海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吕骏
审判员叶长青
审判员曲亚男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费立杰
判决日期
2019-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