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华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0)冀0821执保65号
判决日期:2020-04-01
法院: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承德华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交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5日作出的(2019)冀0821民初303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将被申请人中交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卡号为:13×××10帐户内1458800.00元解除冻结。保全措施执行完毕,本案应予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通知如下: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821民初303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保全措施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合议庭
审判员雒明忠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周建伟
判决日期
202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