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蕴县恒通运输有限公司与马黑麦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新4322执保3号
判决日期:2020-04-01
法院:富蕴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富蕴县恒通运输有限公司与马黑麦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中,申请人富蕴县恒通运输有限公司请求将被申请人马黑麦所有的×××号重型自卸货车予以保全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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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马黑麦所有的×××号重型自卸货车,查封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李娜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刘欢
判决日期
202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