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朝洪与四川晟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赵忠勇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川0504民初454号
判决日期:2020-03-30
法院: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雍朝洪与被告四川晟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告赵忠勇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雍朝洪以与被告达成协议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雍朝洪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雍朝洪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张玉春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王璐
判决日期
2020-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