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慕大天泰货柜设备管理有限公司与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海事海商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鄂72民初248号
判决日期:2019-08-23
法院:武汉海事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百慕大天泰货柜设备管理有限公司(TEXTAINEREQUIPMENTMANAGEMENTLIMITED)与被告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海事海商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百慕大天泰货柜设备管理有限公司(TEXTAINEREQUIPMENTMANAGEMENTLIMITED)于2019年8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百慕大天泰货柜设备管理有限公司(TEXTAINEREQUIPMENTMANAGEMENTLIMITED)撤诉。
案件受理费6745元,因撤诉减半收取3372.5元,由原告百慕大天泰货柜设备管理有限公司(TEXTAINEREQUIPMENTMANAGEMENTLIMITED)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侯旺发
审判员许泽民
审判员郑文辉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李莉
书记员马帅
判决日期
2019-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