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二敏、湖南达谊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湘3125执26号
判决日期:2020-03-30
法院: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龙二敏与湖南达谊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8日作出的(2019)湘31民终1530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完全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尚应支付龙二敏工程款1.8万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扣划湖南达谊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817万元(含执行申请费17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黄友军
二〇二〇年一月四日
书记员张子鹏
判决日期
2020-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