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贾富凯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0103民初12161号
判决日期:2020-03-28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贾富凯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0日立案。原告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许毅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潘建永
判决日期
2020-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