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哲鹏与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湘0211民初624号
判决日期:2020-03-27
法院: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蒋哲鹏与被告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法院调解,被告履行了义务,因此原告蒋哲鹏于2020年3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蒋哲鹏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原告蒋哲鹏自愿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唐玉华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袁为
判决日期
2020-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