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照明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恒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晋0722执625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3-26
法院:山西省左权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隆昌照明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恒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山西恒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建设施工合同款162809.2元,但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山西恒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雄支行支行账号执行款。
冻结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石存华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何国波
判决日期
2020-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