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琼与四川泰贻建筑有限公司、拉萨市林周城镇化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藏0121民初190号
判决日期:2020-03-26
法院:林周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拉琼与被告拉萨市林周城镇化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16日立案。原告拉琼于2018年6月22日向本院提出对拉萨市林周城镇化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拉琼撤诉。
案件受理费1530.35元(壹仟伍佰叁拾元叁角伍分),撤诉减半765.175元(柒佰陆拾伍圆壹角柒拾伍分),依法予以免交
合议庭
审判长格桑德吉
审判员杨志艳
审判员普布卓玛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央吉卓嘎
判决日期
2020-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