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应平与白银市平川中学、周文勇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甘民申2043号
判决日期:2020-03-25
法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张应平因与被申请人白银市平川中学、周文勇、甘肃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甘04民终6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张应平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为由,申请再审称,张应平实际施工承建的涉案工程于2012年8月已实际交付使用,二审判决以该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为由驳回张应平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的诉讼请求违背事实与法律,应予纠正
判决结果
指令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合议庭
审判长龙鑫
审判员张永梅
审判员满春梅
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书记员王晓雪
判决日期
2020-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