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加力钢结构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鲁0830执549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0-03-25
法院:汶上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汶上县人民法院(2020)鲁0830执549号之二裁定书,已向被执行人山东力加力钢结构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3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山东力加力钢结构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山东力加力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480034744205999999999,0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38656.55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李继国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张宣英
判决日期
2020-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