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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恒力车业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传久
联系方式:0631-7575389
注册时间:1999-01-28
公司地址:荣成市南山南路
简介:
蓄电池旅游观光车辆制造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制造销售正三轮摩托车配件、农机配件、农用车配件、自行车及自行车配件、农机具、家电配件、玻璃钢制品、野营宿营车挂车及配件,电镀加工,批发零售摩托车、橡胶助剂,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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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斯科制锁工业有限公司、荣成恒力车业有限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浙0683财保49号         判决日期:2020-03-23         法院:嵊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绍兴斯科制锁工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荣成恒力车业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中,申请人绍兴斯科制锁工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荣成恒力车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91800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其所有的浙D×××××福田牌轻型厢式货车壹辆作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查封绍兴斯科制锁工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浙D×××××福田牌轻型厢式货车壹辆; 二、查封被申请人荣成恒力车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91800元的财产。 申请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费100元,财产保全费938元,合计1038元,由申请人绍兴斯科制锁工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张洪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书记员骆洁
判决日期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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