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物资集团港澳有限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湘0103民初12401号
判决日期:2020-03-20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铁物资集团港澳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中铁物资集团港澳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478元,减半收取6739元,由原告中铁物资集团港澳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张永进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段琴
书记员任艳辉
判决日期
2020-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