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合肥中民筑友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皖0191执保1193号
判决日期:2020-03-18
法院: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合肥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合肥中民筑友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224918.75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合肥中民筑友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224918.75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合议庭
执行员李盼盼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书记员管盼
判决日期
202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