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鸿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鲁1082执保42号
判决日期:2020-03-18
法院: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威海鸿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荣成市平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威海鸿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诉讼中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依法作出了(2020)鲁1082民初9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保全人荣成市平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400000元或等价值的其他财产。2020年3月11日,威海鸿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立案实施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被保全人荣成市平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工程款债权至400000元。
查封期限二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申请保全人应将本裁定书副本提交审判、执行机关)
合议庭
审判员吕学科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一日
书记员陈明涵
判决日期
202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