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赣州庆亮汽车有限公司公司、曾广庆、温圣亮、谢贤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赣0702民初2335号
判决日期:2019-04-17
法院: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西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诉被告赣州庆亮汽车有限公司、曾广庆、温圣亮、谢贤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日立案。原告江西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与被告温圣亮、谢贤森自行达成和解,于2019年4月15日向本院撤回对温圣亮、谢贤森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江西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温圣亮、谢贤森的起诉
合议庭
审判员吴菁菁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刘丽萍
书记员刘颖
判决日期
2019-04-17